近期,据云南金融监管局披露,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,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炒股配资门户,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处以罚款12万元;对责任人张泽雁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。
和兴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